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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难掩真实的光辉
魏美智
《武魂》2008年第六期在刊登我的《<武魂>对魏美智文章的阉割》的同时,刊登了颜紫元先生的《李自奇碑之鉴定一一为了统战工作的需要》。对于这篇文章许多人并不陌生,因为这篇文章已经被《中华国术论坛<心意拳论坛>》连删了四次,引起颜先生大发雷霆,威胁删他帖子人,要给删他帖子的人一“**把”,把人家打成废人,让人家永远记得他的帖子是不能删的!
说实在话,颜先生真不给编者作脸。编者的意思是想通过讨论知道点什么,可惜,颜先生让大家知道的却是颜先生的谎言:
一、所谓“秘密”鉴定说。李自奇墓碑的鉴定是通过一级一级申请的。在博爱县文化局我看到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文件,主要有:2007年4月26日博爱县孝敬镇唐村村委会《关于李自奇墓碑等申请备案、鉴定的报告》;2007年4月28日博爱县文化局、博爱县文物局《对李自奇墓碑等出土文物鉴测纪要》;2007年11月18日博爱县文化局、博爱县文物局向河南省文化厅、文物局提出的《关于博爱唐村出土文物等鉴定的申请》。从这些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李自奇的墓碑的鉴定是按照政府办事程序进行的,没有什么秘密鉴定之说。
再看鉴定那天的情况,参加鉴定的不仅有河南省的专家、博爱县委的宣传部长、统战部长、主管文化工作的副县长、孝敬镇的党委书记,以及县文化局、文物局,文物研究工作者和唐村的很多村民。
现将当时的照片复制几幅以作证明。
图1在鉴定现场的专家和文物工作者
图2.参加鉴定的博爱县委宣传部部长、主管文化的副县长
图3专家们走访群众了解情况
这些图片也充分说明,李自奇墓碑并非像颜紫元先生说的那样秘密鉴定。
二、关于颜紫元致电博爱县文化局领导的事,更是一桩让他说不得口的事情。先看一下本人采访博爱县文化局副局长、博爱县文物局局长贺盈辉的文章,《文物局长一语斥谎言》:
“ 一日上午十一时许,博爱县文化局副局长兼博爱县文物局局长贺盈辉正在饭店和同学们聚会,忽然接到一个自称是新西兰的颜先生的电话,询问贺局长,李自奇墓碑为什么五月发现、七月发现、四月上网?贺局长说,你说的不对。我是四月一号到任博爱县文化局副局长的(兼任县文物局局长),我上任不久就开始接触李自奇墓碑的鉴定工作,怎么能说五月发现、七月发现呢?贺局长的一席话将自称姓颜的先生说的愣住了。楞了一会,颜欲再提此事,贺局长说,对不起,现在我正在招待客人,有什么事情请你和李立炳先生联系。就此挂断了电话话。” 该文是当着贺局长的面写完成。贺局长看后签署了如下意见:“情况属实。贺盈辉1/7。”
再看看他所谓文化局对李自奇墓碑不感兴趣的说法吧。那天接电话的是博爱县文化局办公室主任张新生先生。张先生回忆说:那天,一个自称是新西兰的人打电话到文化局办公室,问:听说你们那里搞李岩研究,最近又出土了一通碑?能否将情况说明?我回答:此事由县统战部牵头抓此项工作,文化局协助,我本人不了解情况的原委,你可打电话到县统战部了解情况。这些情况证明,所谓文化局对李自奇墓碑不感兴趣、为了统战需要等,纯属他自己造出的谎言。
三、有关王兴亚先生所说的“李自奇墓碑无学术价值”、“学术界不支持李自奇墓碑”;“王兴亚受到博爱有关方面的威胁”等等,更是离奇的捏造。王兴亚先生看了后哂之曰:简直是胡说八道!王先生是中国明史协会理事、河南人才史学会会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著名专家,一个与王先生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县处级单位的人,能与王先生说上话,就是王先生很看得起的事情了,何来受到威胁呢?王先生说,现在政治清明,国家、省级领导都很重视学者专家,哪个敢威胁?王先生说:未经他的允许随便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四、有关夏组长谈话问题。七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许,我拨通了河南省文物局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陈姓女士,问我有什么事情。我将《武魂》杂志2008年第七期上刊登的颜紫元先生发表的《李自奇墓碑之鉴定一一为了统战工作的需要》一文中有关颜紫元与夏组长通电话的内容念给陈女士听。念完以后,我对陈女士说,我想就此咨询夏先生有关问题。陈女士说,夏组长可能不方便回答你,由我来回答你可以吗?我回答:可以。我问:《武魂》杂志刊登的内容是夏先生的原话吗?陈女士说:无论是与不是都只能代表他自己的观点,不能代表河南省文物局的观点。代表河南省文物局观点的,只有河南省文物局书面的鉴定文本。我们文物局是有纪律的。我们的鉴定文本只有公安局等司法单位凭借一定手续才能查阅。有关夏先生所说的话的真实性,我想如果出现了特殊情况,比如有时候喝多了酒,在打电话时说了些不负责任的话,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希望得到理解。但是,这种不负责任的话也只能代表他自己,由他自己来负责。当我告诉陈女士,颜紫元已经将河南省文物局关于李自奇墓碑鉴定的文本发到《中华国术论坛一一心意拳论坛》上后,我问:河南省文物局对李自奇墓碑的鉴定文本受不受法律保护?未经河南省文物局或者博爱县文化局的授权,是不是可以将它发表在互联网上或者杂志上?陈女士说:不管任何人未经我们受权,是不可以随便发表的。是违法的。边打电话,我边想,这位女士是谁呢?所说的话都是以领导口气,并且说话严谨,非常注意政策的把握?后来,经打听原来接电话的是河南省文化厅副厅长、河南省文物局的陈局长。哈,我老魏一下通着河南省文物局的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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