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查看: 4126|回复: 0

技击是手段,不是目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18 16: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丝毫不反对在练习太极拳的过程中,练习推手和技击的重要作用,甚至可以说,不练习推手和技击的话,无法成为太极拳的高手。
但是有一点必须明白,技击是手段不是目标。从武术在现代社会的价值来说,其技击价值退到了一个非常次要的地位,作为一种普遍价值,与宗法和私法社会相比较,武术的技击功能在现代法制社会受到了非常严格的制约。排除偶然的见义勇为、防身自卫以及军警的抓捕外,技击几乎没有价值。第一是无人可打,第二是打完人后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散打运动开展30年来,一部分优秀的散打运动员由于不能控制自己,用技法杀人或致人重伤已不是个案。据我所知,散打王争霸赛当年的冠军运动员至少有几人负案在身,个别人至今生死不明,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司马迁在2000多年前就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把侠文化推演到极至的《水浒传》,其中的武林好汉们多是杀人犯和抢劫犯。在革命的年代,为了达到推翻政权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水浒好汉们犯下的罪行是被容忍的。但是在和平年代,仗力(技)杀人甚至杀人如麻则是绝对不会被允许的。
技击是什么,老祖宗早就说了,一胆、二力、三功夫。一是要敢打人,浑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力降十会,一个十来岁的小孩怎敌一个壮汉。功夫是什么,一方面是武术中的技巧,另一方面是经验和感觉。明白这一点,就知道为什么一般民间的武术家无法在散打擂台上取胜了。
现代散打运动员首先在选材上就是万里挑一,过去讲师父好找,徒弟难寻,现代散打运动不存在这个问题,现在有无数的武校,散打教练完全可以从很大的面上去选材。第二是散打运动员的体能保障,一般的散打运动队,伙食都是几十元甚至上百元一天,另外还有专业的力量训练,素质训练,散打运动员的腿击力量一般在300公斤甚至400公斤以上,普通人的拳也就是40-50公斤,练习得法的传统武术家拳重能达到100公斤以上就算不错的了。第三是时间,专业运动员最少每天训练4个小时以上甚至更多。第四是实战经验,散打运动员有很多实战机会,实战中的距离感、空间感、时间感只有通过实战才能得到,毛主席说“从战争中学习战争,在游泳中学习游泳”。而传统武术的所谓技击,大部分是一种想象和拆招,基本上等于岸上游泳。第五是技术,散打教练对于技术的研究绝对不会低于民间拳师的普遍水平。不怕千招会,就怕一招精。会一些绝招、怪招偶尔偷袭一下没有问题,但是经常用恐怕就不会那么好使了。
那么现在的民间武术、传统武术哪一个练习者有以上的条件。明白以上五点,就知道民间武术家打不过散打运动员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那么传统武术为什么还有存在的必要呢?除了其部分技击功能外,传统武术从一个更大的范围和更高的层面来体验和改进人体的功能,包括平衡能力、协调能力、身体结构的合理性以及用力的合理性。在科技进步的今天,人的很多动物本能正在丧失,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就象动物园里的老虎,放出去以后很难生存。人的天生功能是需要用后天的训练来唤醒的,武术应当有这种能力。还有一点,传统武术中的大量理论与中国古典哲学有非常大的关系。在研究武术尤其是研究太极拳的过程中,会迫使我们去思考一些中国古代文化中的一些问题。
在《庄子说剑篇》中,庄子已经谈到了剑的层次问题。
曰:“……然臣有三剑,唯王所用,请先言而后试。”王曰:“愿闻三剑。”曰:“有天子剑,有诸侯剑,有庶人剑。”王曰:“天子之剑何如?”曰:“天子之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魏为脊,周宋为镡,韩魏为夹;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秋,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此天子之剑也。”文王芒然自失,曰:“诸侯之剑何如?”曰: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镡,以豪杰士为夹。此剑,直之亦无前,举之亦无上,案之亦无下,运之亦无旁;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此诸侯之剑也。”王曰:“庶人之剑何如?”曰:“庶人之剑,蓬头突髻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此庶人之剑,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剑,臣窃为大王薄之。”王乃牵而上殿。宰人上食,王三环之。庄子曰:“大王安坐定气,剑事已毕奏矣。”于是文王不出宫三月,剑士皆服毙自处也。
庄子在此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武道即人道,武道即天道。大家如果对中国传统文化有兴趣的话,一定要关注庄子这句话:“此庶人之剑,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
(待续)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本站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平台简介|联系方式|太极教学|太极用品|传承谱系| 创始人刘洪奇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