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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原開版字數太多,不容許編輯,故另闢新版 =====這是分隔線,(atop)本人經歷移至此另開之新版===== 我的戰鬥原則: 我只是一般普通小人物,無權無勢,背後沒有靠山,又沒黑道背景,更沒前科記錄.所以生活上,我輸不起,必須步步為營.生活上的不輸,並非只是靠拳頭打嬴了就行,它是全面性的,它含有經濟的,法律的或是任何其他你想不到的力量在內,靠拳頭打嬴,或許只是其中非常小的一部份.如果不認真看待,拳頭打嬴了,法律卻打輸了,反而導致一生無法挽回的遺憾. 因此,在實務上,我盡量保持低調,能不打就不打,甚至於有時能夠打嬴,還要裝著打輸,只要保護自己不受不可復原的傷害,以求在法律上能立於不敗之地.尤其,在生活上,往往發生激烈衝突到必須要動手的時候,對手對我的了解可能遠超過我對對手的瞭解. 任何的簽約,借貸都要小心,往往會傷害你的都是身邊的人.保全證據是法律上立於不敗的重要手段,這與推手中的沾粘是同樣的意思,不合常理的約絕不簽字,才是自保的不二法門. 然而,在實務上人總是會有疏忽的時候,若真要開打,無論是拳頭上或法律上,都要讓對手,尤其是企業或是組織性的對手,覺得嬴不了你,或是要付的代價太高,讓他承受不起,而自願認輸或是和解.雖然他們很不心甘情願這樣做. 多年前,在影展的時候我看過一部日本片,是描寫一個日本鄉下少女,被騙到南洋當軍伎,非常痛苦,想要自殺.另一個老軍妓責罵她,軍妓作的是佛的工作,妳面對的是一群魔鬼,他們身處地獄,心中痛苦無比,妳必須去掉他們的痛苦,否則你不夠資格當軍妓. 社會上,有許多的人心地真是很壞,若與私事有關,若損失不大,能省事就省了,要討回公道,得費多少工夫,與損失相比值不值得?有時好好靜下心想想,中國人吃了多少苦?把心都養壞了,大家習武,就在明白道理,把心養好,提昇自己的能力,若行有餘力,不妨渡人. 日本的武道,是非常邪惡的,因為他們始終標榜一個「忍」字,這個忍字是非常壞的,所以我不認為忍是一種美德,而是一種惡習;想想心中插刃多痛苦,自己痛苦的人必會不自覺的把痛苦帶給別人,所以他們是魔.做人真要修成正果,還是只剩一顆純「心」的好,所以要文武兼修,去心中之刃,才能明心見性,這也是我提倡「斌道」的道理. ............................................................................. 以下是我在熟讀兵法之後,常留在心中的一些警句,與諸君共勉. 孫子兵法:「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悅,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孫子兵法:「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孫子兵法:「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孫子兵法:「見勝不過眾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戰勝而天下曰善,非善之善者也。故舉秋毫不為多力,見日月不為明目,聞雷霆不為聰耳。古之所善戰者,勝於易勝者也。故善戰者之勝也,無智名,無勇功。故其戰勝不忒,不忒者,其所措必勝,勝巳敗者也。故善戰者,立於不敗之地,而不失敵之敗也。是故勝兵先勝而後求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為勝敗之政。」 孫子兵法:「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趨下;兵之形,避實而擊虛。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敵而制勝。故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 孫子兵法:「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 孫子兵法:「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故善出奇者,無窮如天地,不竭如江河;」 孫子兵法:「故善戰者,求之於勢,不責於人,故能擇人而任勢。其戰人也,如轉木石。木石之性,安則靜,危則動,方則止,圓則行。故善戰人之勢,如轉圓石於千仞之山者,勢也。」 ............................................................................. 我(atop)的街鬥經驗: 一、在房屋仲介公司跟房屋仲介流氓開打 二、在街頭修理混混 三、兩名壯漢上門恐嚇及聯手打人 ............................................................................. 一、在房屋仲介公司跟房屋仲介流氓開打
大約台灣開放探親前後,約在1989年,當時因為想在台北市區買房子,臨時沒法湊到一大筆的頭款台幣140萬,就央老婆跟丈母娘商量,把新店郊區的房子(這幢房子是結婚時以老婆的名義買的)賣給丈母娘,請她先幫我們把頭款付了. 後來,丈母娘回大陸探親,要我們把新店郊區的房子賣了,那時房價大漲,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我們也想幫她賣高點價錢,剛好一個交情很好的姓羅的老鄰居的女兒,剛到一家房屋仲介公司上班,就要求交給她去處理.心想,交給那一家都一樣,不如交給熟人賺. 打聽過附近的成交價之後,就訂了約,約長三個月,售價220萬台幣,仲介費簽約價的4%,超價部份對分. 過了一個月,這個羅小姐說,售價太高不好賣,要我調低價格,後來想想,反正丈母娘也有賺錢,就換了約,售價降為210萬. 又過了一個月,這個羅小姐又說,售價太高不好賣,要我再調低價格.此時,我已覺得不太對,但是老婆一口答應了,我也不便說什麼.又換了約,售價降為200萬. 約快滿期的前一天,這個羅小姐,上班時間突然到我老婆的辦公場所,說她已經找到買主了,只願出180萬,並且死纏活賴要她把約再改了,這時的條件又更苛刻了,超額部分歸仲介收.而且當天晚上就要跟買主簽約. 打字很累,休息去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4 17:33:57编辑过]
=+=+=+=+=+=+=+=+=+=+=+=+=+=+=+=+=+= 老婆因為在辦公,很忙,又熬不過羅小姐死纏活賴,就匆匆的簽了字,之後再打電話告訴我,我問她,妳為什麼不先問我呢?她說她沒想到,我跟她說,妳受騙了,買主出價絕對在200萬以上,這家公司想吃超額利潤.她一聽就後悔了,一直在自責,我跟她說,別急,我來想想辦法,或許有些機會,不妨試試看. 當晚,約晚間七點左右,我帶著老婆跟大女兒一起去那家仲介公司和買主簽約,大女兒當時約五歲,在進公司之前,我跟老婆叮囑,今晚在談判時可能有些激烈的衝突,妳千萬不要講話,我們一定會平安的,但是妳亂講話,我就不一定能解決得了,反而可能會有危險. 那家仲介公司名字叫做’天元仲介’現在已經倒了,位於台北市民生東路上一橦辦公大樓內,電梯位於大樓中央偏後方,由電梯出來後,走進公司大門,辦公室分在左右兩邊,由於這橦大樓面向馬路是橫寬形,左右兩邊的辦公室中央有一條走道,走道兩側各可容納六張辦公桌,三三併攏對排,約四,五組,走道盡頭是兩間廂房,作為會議室或辦公室使用.我們被帶往右側走道盡頭的右側方,最內一組辦公桌前坐定,我讓老婆跟大女兒坐裡面,我靠走道坐,我們正後方是一間會議室,我右側是兩間辦公室,在我右後方的辦公室門開著,內有六張辦公桌,三三對排,約四五個人在辦公. 坐定後,一個負責這個案子的經理坐到我對面的坐位,身材與我相似,約60公斤左右,筋瘦的體形,比我年輕個七八歲,他遞過一張名片,真不要臉,名片上的名字竟然是郭子儀,我跟他說,聽我老婆說你們找到買主了,而且又讓我老婆換了約,是怎麼一回事呢? 他說:這個買主是一個跑單幫的介紹的客人,他想賺差價,因此合約不得不作些調整. 我就跟他說:那麼合約是不是可以給我看看呢?因為我老婆那份留在辦公室沒帶回來. 這時經理郭子儀有些猶豫,我說沒關係啦!能成交是好事,待會,你們還要我配合跟買主談吧?這麼不信任,怎麼談呢? 於是經理郭子儀吩咐小妹把合約拿過來,小妹經過我身邊時,口中說著要拿去影印,我說:不用了,站起來不著痕跡的阻著她的去路,一面說:看看就好.一把接了過來,仔細一看,的確是老婆簽的正本,順手就撕了,三把兩把,撕得碎碎的,再把碎片放到右褲袋內. 這個經理郭子儀心裡慌了,在我撕合約時,他想搶回去,搶不著,一記右拳就對我重擊過來,從他出手,立時感覺,這傢伙是打過架的,但未必習過武,因為他出手毫不猶豫,再不,頂多是外家的路子,我一閃,由我左額眉稍擦過,左鉤拳擊向我腹部,我微一彎腰,又卸了這拳,此刻,合約碎片已放到我右褲袋內了,他右手又擊出第三拳,我左手黏他右肘,右掌當其胸前,順其來勢向左微旋身,於其心窩處輕輕一記單按式,他整個人宛如一個空紙箱,翻倒在六張辦公桌上,滑至最末端,桌上的文具,杯子,茶水都打翻了,乒乒乓乓非常的響,全辦公室的人都朝這邊看. 我右後方辦公室的人,立刻衝出了兩名男子,一左一右,想架我雙肘,我右邊的先到,我向左微傾,抽右臂曲肘擊向其太陽穴,他大叫一聲立刻按著痛處蹲下去了,左側的人已經抱實我左肘,此時我重心在左,立即往右移,並向右旋身,將其甩至我前方,剛剛被我擊中太陽穴的人,忍痛站起來了,我曲肘抓住他二人的領口,這時這個被我一掌擊翻的經理郭子儀,從滑滑溜溜的(桌面上全是打翻的茶水)玻璃桌面跳下來,隔著這兩人,還伸拳跳著向我打. 走道的右側還有一間廂房,我向右一記推撞,這三人全撞向廂房的隔間壁上,踫的一聲巨響,猶如被六個人推撞一般,他們鬥志全消,手全都垂下來了.於是我就放了他們. 這時,約十米外,有一巨漢,身高約一米九,體重約百公斤左右,指著我大喊:你到我們公司找碴? 我的氣勢絕不能被他蓋過,立刻以喊口令的聲勢,也用手指著他大吼:你們開黑店啊!我帶著老婆女兒到你們店裡談生意,你們三個打我一個? 他立時也沒了氣勢,不再多嘴.這時一堆職員都圍了上來,要我到我左後方的會議室商量,我說:怎麼?要關起門打?此時公司的副總出面了,一再保證,不會再打了,他說:這是營業場所,搞得紛紛擾擾的,實在不好.我說:進去談可以,門不可以關,而且,最多就只能進來你跟姓郭的兩個人,他也答應了. 打字很累,休息去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12 0:15:35编辑过]
=+=+=+=+=+=+=+=+=+=+=+=+=+=+=+=+=+= 我們一家人隨同這位副總及姓郭的流氓經理進入我身後左側的小會議室之後,流氓郭一再的強調他們是大公司,不會騙人,而且他們跟中間人約定好了,違約的話就賠大了,又說我撕毀合約,背信啊!等等的,我見他只不過是個無賴,懶得理他. 於是轉過頭,向者副總說:貴公司規模不小,在商界很有名氣,不像是會做卑鄙勾當的不屑黑店,但是公司大了,管理就難免百密一疏,如果某些職員想在中間搞些花樣,撈點好處,弄點非法的錢花花,管理階層就得注意了,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商譽弄壞了,把客人都嚇跑了,可就得不償失了. 副總是個笑面虎,滿面堆笑,還不開竅,還問我如何解決撕毀合約的問題.流氓郭還一再喋喋不休地重彈老調. 真被他們搞煩了,我對流氓郭說:你不是跟跑單幫的人簽好約了嗎?我就當它是真的,限你一分鐘之內拿出正本來,拿不出來你就別再跟我講跑單幫的人想抽頭的事,再說人家一個跑單幫的賺得比你這麼大的公司還多,不合常理. 流氓郭不敢回應,瞧這光景,我更有把握了,再緊盯著問:如果有合約,你怎麼不立刻拿出來?快拿出來啊!證明你講了一堆屁話都是真的.證明我才是無理取鬧,無事生非的人. 這時,副總才立即緩頰,好,好,您現在預備怎麼辦?我說:立刻與買主簽約,我遵守最後一份合約;否則我就走人,走人以後,原來所有的合約一律作廢.(實務上,買賣之一方如能證明其中之一方有惡意詐欺之情形,契約自始即不生效力) 說完,我等副總做決定,瞪著他,他沒法,只好點頭.於是,一行人就走到走道另一端盡頭,約90~100米外的一間會議室,那間會議室比這間大一倍,買主已經等候多時(他在我打完架之後在會議室談判時才來的,完全不知發生了什麼事),終於可以談買賣了,約半小時後,正在談合約的細節,卻不料半路又殺出個程咬金,一個彪形大漢突然闖了進來,自稱是公關主任,面帶怒氣,以眼色示意要我出去,我問他什麼事,他說董事長要見我. 董事長室就在隔著走道的另一側,很近.一進門,董事長用夾著煙的手指著我對我說:你等著接傳票據(法院開發給原被告開庭通知的傳票),我問他還有沒有別的吩咐,他說沒有,我說:謝謝.立即調頭走人. 還沒走進買主所在的會議室,那個公關主任就從董事長室衝出來,攔著我,說董事長要求我再進去談談,再進去就客氣多了,先請我坐下,董事長先向我道歉,說他剛剛公出回來,對事情不瞭解,只聽到說有人撕毀合約,非常生氣. 我說:對不起,我班門弄斧,若是禮節不週請你原諒;如果我是你,我一定先把事情弄清楚了再作決定.這樣吧!事情的來龍去脈,副總最清楚,你把副總請來,讓他當面向你報告.副總被請來了,我就離開,董事長說:你可以不用離開.我說:或許你們有些業務上的機密要談,外人在場不方便.董事長又說:你不怕我們害你?我說:你們這麼大的公司,要害我就像按死一隻螞蟻似的,我就是怕也躲不掉,你盡管做你該做的事. 於是:我離開了沒三分鐘,又被叫回董事長室(我知道他們在演戲).董事長先問:你想怎麼辦?我等著接傳票啊!我答.董事長又問:你不怕接傳票嗎?我說:我當然怕接傳票,就是因為怕打官司的麻煩,才要撕掉無效的合約.但是,真要踫上了,怕也沒辦法,尤其是董事長一心一意的執意要打一場打不贏的官司,我只好奉陪. 董事長再問:你怎麼斷定我們打不贏?我說:在民國73(1984)年修法之前,婚姻存續中,以妻名義購買的房子,未得夫之同意,妻不得逕自出售或轉讓.所以,我老婆與貴公司訂定的合約,我不承認就是無效.既然無效,就撕了好,免得放在心裡大家都不愉快.再說,大家都是在社會上打滾過相當時間的人,留點餘地給別人,也是留點餘地給自己;我還是願意遵守與貴公司的最後一份合約,貴公司也有相當的利潤.何苦吃乾抹淨,連碴都不留?況且,我以前高中的同窗好友在某大報當主編,正愁沒有好題材作文章,對這個活生生的故事,最感興趣了.你願意為了一棵樹而毀了一片森林嗎? 董事長不再說話,示個眼色給公關主任,公關主任這時立刻接口:你怎麼對我們董事長這麼不禮貌?我是X聯幫的(這是台灣有名的大幫派),大家都叫我小五(音).我立即強硬的回他:敢來就不是怕事的.小五說:你是什麼意思?我說:別誤會,我是來談生意的,不是來談江湖的,何況,這裡只是個生意場所,難道這裡是幫派的堂口嗎?如果小五兄堅持要談江湖,今天可不是時候,今天我帶了老婆小孩來,請容許小弟與小五兄另外約定時間吧!我一定奉陪.不過既然有緣見面,不妨多言奉勸一句,有人終年打雁卻被雁啄瞎了眼,窮乞丐說不定也有皇親國戚.聰明的人見好就收. 至此,所有紛擾應該告一段落,於是回去與買主續談簽約,成交價215萬,該付給仲介的錢也立即從屋款中撥付.完成了買賣手續. 這時,幾個打架的,罵人的,談判的,都上來握手道歉,大家哈哈一笑泯恩仇(這當然全都是皮笑肉不笑,虛情假意的),不打不相識.寒喧畢,是非之地不宜久留,趕緊攜帶家人離開現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1 19:46:5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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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戰之前的整體戰略構想與勝算評估] 1. 我已經輸在起跑點上了,因為老婆欠考慮,隨便的簽下一紙合約. 2. 想要把輸的情形矯正過來,必須依兵法之言,出其不意,攻其不備. 3. 把合約騙回來撕掉是關鍵,能不能成我沒把握,不過試一試不用花錢. 4. 小孩帶去是保命仙丹,萬一有衝突,真正的打死或打傷了人,可以有一個合法的藉口,就說他們靠著人多勢眾,想挾持我小孩來逼迫我就範,我因此而情急一時失手;此外亦形成形弱實強的有利優勢,鬆懈對手之心防;又以我的能力及自信,應可保全家全身而退.(如果帶個男性的朋友去談,真打起來,以後的官司一定輸,對方一定會說我蓄意帶了幫手去打架的.) 5. 真要打爛了,每張桌上都有原子筆,隨手拿起一隻,插眼,戳耳,刺喉,札心窩,一手就要解決一個,兵器決不能帶,否則就有預謀之虞. 6. 選擇7點左右去簽約是個關鍵時刻,當時仲介公司內客戶最多,他們會投鼠忌器. 7. 如果沒有撕毀合約,售屋實收: 180萬x(1 - 4%)=172.8萬
8. 如果合約順利撕毀,售屋實收: (215萬 - 200萬)/2+200萬x(1 - 4%)=199.5萬
9. 差額: 199.5萬 - 172.8萬=26.7萬 (打一架可以贏這麼多錢,為什麼不打?雖然我一毛錢也沒拿,我贏得的是老婆娘家的尊敬與尊重)
10. 法律常識,談判及對打的氣勢,是平常就要多留意與用功的,臨時抱佛腳,可真沒辦法. 11. 真正扳回輸的局面,是在撕毀了那張老婆簽的合約,否則真要打官司,我也沒興趣,不會陪牠們玩;反正房子已賣給丈母娘了,頂多只是老婆在娘家沒面子. 12. 當然後面仍有許多難關要過,第一、論打:牠們三個人都被我一招放倒,再加上一記震撼性的推撞,已嚇破膽子,毫無鬥志,立時投降. 13. 第二、講法:我的法律常識豐富,相關的法律有看過,在牠們失去手中的王牌後,是完全沒有贏面.講法只不過是想試試看,能不能用唬的方式吃我. 14. 第三、耍黑:談幫派,我是沒有背景,但是真要玩,他們也要付出代價給幫派,這點錢,對我很大,在幫派眼裡,勞師動眾的,不夠兄弟喝涼水.再說,真動了幫派,這家店就正式的黑了,消息一傳開,正規的生意就別再做了.我料定牠們怎麼算都划不來.所以不會動到幫派;再說,我唬牠們的口氣也不小,既然敢這麼大口氣,牠們也沒把握,在我背後有什麼靠山,是真是假. 15. 第四、最重要的一點,我還讓牠們有錢賺,只不過沒那麼如意的隨便亂吃,所以牠們也算過,若要亂吃,成本太高,代價太大.只好硬吞這口鳥氣,本本份份的吃鱉收場. 16. 第五、我本身的氣勢,不論是打還是談,都很簡短,沒有廢話,也沒有廢招,一招制敵,一言千鈞,牠們的氣勢全癟了.談什麼都被我蓋過去,毫無翻身的機會.
打字太累,休息去了............... ..........這是分隔線 ,未完待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8 21:36:35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