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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太极拳论》 ——关与《太极拳论》的抄化痕迹及其正误 《太极拳论》在后陈家沟十三式的所有“太极拳”界影响甚大,流俗也较广,被许多人捧为太极拳经典,流习百年之久,至今仍然流播盛行。然而探究其所论错误之处与行文素质之差,实难得以称道。之所以能得以流俗百多年之久者,无非是钻了武术界的一个缺乏理论的空子而已。究其实质,则无非是在低、假的基础上建立的低、假、抄化堆砌的不类之文而已。大多陈家沟的人们至今对之不肖一顾,既是明显的例证。之所以称其为低,是因为后陈家十三式的所有“太极拳”,均为武术的大退化。不论从技术招势的结构上,还是从技术招势的运作方法、运化机势上,或是从套路技术的巧妙程度上讲,都是不能与陈家十三式相提并论的;或者说,退化得几乎不能称其为武术了。就从一篇被许多人推崇毕至的《太极拳论》来说,也是难以经得起推敲究查的。一经推敲究审之后,便会漏洞百出;一经考核旁证相对,更见毫厘千里之别。 所以称之为假,是因为所谓王宗岳的《太极拳论》等文章,根本就不是甚么王宗岳的(见拙著《拳经洞微·王宗岳太极拳论质疑》)。王宗岳充其量也只不过就一小片《阴符枪谱》而已。而武禹襄也恰恰就借了其“序”中:“盖自易有太极,是生两仪,而阴阳之义以名”的启示下,便假借王宗岳之名而编造了所谓的王宗岳《太极拳谱》。但由于其对武术知识的欠缺与无知,故而所编造出来的“太极拳”严格地说,根本就不能称其为“拳”。虽然前扯后拉的硬把张三丰推为祖师,借尸还魂的拉起了王宗岳,但也丝毫掩盖不了其文章的粗劣堆砌痕迹;虽然把陈家沟十三式强拖硬拽进了“太极拳”之厅堂,但其粗劣编制的纸葫芦也是终会被捅破的。 武禹襄虽然巧妙地缝合了与陈家沟十三式的关系,但其所假造的《太极拳释名》等篇章,却也由于无知的原因而暴露了造假的蛛丝马迹。这篇《太极拳论》亦不例外,也只不过是抄改旧有文句地堆砌品而已。而出于武禹襄自己的语句中,不是前不顾后,就是后不记前,要不然就是说法不当。就其抄化改用之文句中,不是改不得当,要不就是衔接欠妥,突兀于起句、唐突于转换,使人难以理解。无怪乎姚馥春、姜容樵等要慨叹:难以理解呢。这里不妨把旧有文句列照其间,以供参考之。 《太极拳论》(以下简称《论》):“太极者,无极而生,阴阳之母也。” 《周子全书》(以下简称《全书》):“无极而太极。”“分阴分阳,两仪立焉。” 《论》:“动之则分,静之则合。” 《全书》:“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阳变阴合”。(宋)朱熹解曰(以下简称解或辩曰):“盖一动一静,莫不有以全夫太极之道,而无所亏焉……故圣人中正仁义,动静周流,而其动也必主乎静。”又曰:“推之於前,而不见其始之合 ;引之於後,而不见其终之离也。故程子曰:‘动静无端,阴阳无始。’” 《全书·动静第十六》:“ 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物则不通,神妙万物。” 《黄帝内经》:“阳中有阴,阴中有阳”;“动静相召,上下相临,阴阳相错,而变由生也。” 由此也可证明“动分”“静合”的说法并非恰当。 这里应该说明的是:一、太极是一分为二的,是一个整体的两个面,是对立统一的协调局面;非是“动之则分,静之则合”的,而是由体现面的不同,所主不同而已,并非简单的动分阴阳之体,静合阴阳之体。“分”虽属阳,“合”虽属阴,但这是太极脱离无极之后的整体属性,并非是合二而一的分合现象。阴阳的变化原则是动而生阳,阳主动;静而生阴,阴主静。虽有“动极”“静极”之说,但却是“动”与“静”的交叉转换过程,是时空地迎合过程,是互为其根的转换因由。也就是说,阴阳的变化即有相互隐包涵藏的一面,又是互相应合的不同侧面。只有阴阳得以协调迎合,运化才能灵动活变。而《论》的说法似乎有点绝对之嫌。乍看似乎合于“阳变阴合”之说,但却缺乏了一个激变转换的因由,把动分、静合绝对化了。故动非全分,静非全合,而是“阳变阴合”地迎合之说为当。“阳变阴合”是体现形式,而“动分”“静合”之说,则是主、客体的关系。 二、在武术的运动中,应该也是动分静合互隐的“阳变阴合”形式,而不是绝对的动分静合的;是“动静相召”的协调迎合,唯有“阴阳相错”“动静相召”的迎随方式,方可运化自然自如。亦即:动即体现阴阳的不同形式、方位;虽有分而却隐有合处,虽是合但却含分的机势。这是动有静象,静有动态的“阳变阴合”、“动静相召”的体现,是“阴阳相错”协调迎合的过程形式。这是物理现象的法则规律,要不然也不会有“互为其根”的说法了。对于《论》的这种说法,如果没有阴阳学说的常识,则只能使人去揣测臆度了。这也势必会导致机械的运动过分的分合方式,并不会出现玄机妙合的“阴阳相错”、“动静相召”的“阳变阴合”现象。这是造成后陈家十三式的“太极拳”退化的主要理论因由,这从陈家与其他太极拳的技术招势虚实分机运作上,是完全可以得到证实的。 武禹襄本欲改变一下照抄文章的嫌疑,故而改变一些文字及说法,但由于太极知识与文化程度的局限,而又出现了偏离阴阳变化原则规律的现象;也为了仿古,而处处有突兀难以连贯之嫌。 《论》:“无过不及”, 《全书》辩曰:“至於中之为用,则以无过不及者言之,而非指所谓未发之中也。”武禹襄直接从《全书》中抽出此句,而不加任何前埔后垫的突兀插入其中,远离了行文之法度。 宋,朱熹《中庸章句集注》:“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 《论语·先进第十一》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 《论》:“随曲就伸”。 其实这是由陈家沟所传推手技法的说法,是由陈王廷“拳经总歌”中的首句:“纵放屈伸人莫知,诸靠缠绕我皆依”引申而来。 《全书》辩曰:“若程子论乾坤动静,而曰:‘不专一则不能直遂,不翕聚则不能发散。’”又曰:“故圣人中正仁义,动静周流,而其动也必主乎静。” 汉,魏伯阳《周易参同契》:“易行周流,屈伸反复。” 明,戚继光《纪效新书·长枪总说》:“非简无以解乱分纠,非疏无以腾挪进退。左右必佐以短兵,长短相卫,使彼我有相依之势,得以舒其气,展其势。” 成语有“诎寸伸尺”。“诎寸伸尺”出于《文心雕龙·附会》:“诎寸以信(伸)尺,枉尺以直寻;弃偏善之巧,学具美之绩”。 《荀子·不苟篇第三》:“与时屈伸,柔从若蒲苇,非慑怯也;刚强猛毅,靡所不信,非骄暴也;以义变应,知当曲直故也”。 《论》从开始至此,应该是说太极论阴阳的。而沈寿所点校考译的《太极拳谱》分段落较长,直到“不能豁然贯通焉”才划为一段。若如此则更显得其行文突兀生硬,毫无转换衔接的铺垫环节。若由此而分段,则似乎尚少缓减了如此突兀之状。但由于作者本身的水平所限,如此则只能顾此而已,后面的许多突兀之处,则是无法用分段调减的。无怪乎姚馥春、姜容樵有“故市井所传之太极拳论,多有令人不解之语”(见姚馥春、姜容樵合编《太极拳讲义·太极拳谱释义》)的遗憾之说呢。如此之粗劣文章,竟然会使许多人执迷于其间,而且如酒醉一般,实在也应是一大奇迹。 《论》:“人刚我柔谓之走,我顺人背谓之黏。” 此句应是由陈家沟所传出的,这从陈王廷得“拳经总歌”中的:“佯输诈走谁云败?引诱回冲致胜归”;“诸靠缠绕我皆依”等句,便可以得到证实。这是对“随曲就伸”的发挥,也是对“走”与“黏”的解释,这应该是比较正确的一句。但可惜的是却被后面“黏即是走,走即是黏”的糊涂话,却把《论》的本意给搅糊了。不知是前一说法对?焉或适从于后一说法好?似此是乎并不能“而理唯一贯”了。也不知要“由着熟”于何处方可“而渐悟懂劲”呢?也不知如何才能弄懂这种糊涂说法而得以“階及神明”?也不知要把“力”用于何处?也自然就“不能豁然贯通焉!” 《论》:“动急则急应,动缓则缓随。” 明,戚继光《纪效新书·长兵短用说篇第十》(以下简称《纪效》):“须是兼身步齐进”;“其短用法,须手步俱要合一,一发不中,缓则用步法退出,急则用手法缩出枪杆。”对比之下,就极明显了武禹襄所抄化改用《纪效》的痕迹。由此两句至“不能豁然贯通焉!”,皆是由《纪效·长兵短用说篇第十》一节中抄化改写来的,可叹的是为了掩盖抄袭的痕迹,致使突兀不知所指。若与戚氏之明论细指相比之下,则武氏之文更显突兀不类,显然有天渊之别矣。 明,陈王廷“拳经总歌”:“截前掩后无缝锁,声东击西要熟识。上笼下提君须记,进攻退单莫迟迟”。 《论》:“虽变化万端,而理唯一贯。” 此是指走与黏的变化?缓与急的变化?还是专指阴与阳的变化?并无明确的所指。此处亦为抄化斩借而来之句,在为掩饰劣迹之情下,故而突兀如斯。 《纪效·拳经捷要篇第十四》:“遇敌制胜,变化无穷。”《纪效·长枪总说》:“静则心不妄动,而处之裕如,变幻莫测,神化无穷。” 《纪效·第十》:“长则谓之势险,短则谓之节短,万殊一理。” 《纪效·第十二》:“此‘当’字如曲中之拍位,妙不可言。故赞之曰:‘我朓他旁,前手直当,后直加拨,有神在中。学者到此,一贯乎万矣。’” 《全书》:“二气五行,化生万物。五殊二实,二本则一。是万为一,一实万分。万一各正,小大有定。二气之实,又本一理之极。是合万物而言之,为一太极而已也。”“万物之生,同一太极者也。”以上皆为武氏之要论述者,可惜难以达意。 宋,《太平广记·卷第五十六·女仙一·云华夫人》:“玄老有言,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将自复。复谓归于道而常存也。道之用也,变化万端而不足其一,” 《论语·卷二·八佾第三》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 现成之语,俯拾皆是,略改而堆砌,是皆可发挥者。可惜的是,这种堆砌方式却是缺少粘合剂的干垒,而且又衔接参差不齐,更难谈得上有甚么好的发挥了。 《论》:“由着熟而渐悟懂劲,由懂劲而渐及神明。” 此处之“由着熟”之所指不明,不知如何能得以懂劲?又如何而渐及神明? 《纪效·长枪总说》:“其妙在于熟之而已。熟则心能忘手,手能忘枪,圆神而不滞,又莫贵于静也。静则心不妄动,而处之裕如,变幻莫测,神化无穷。”武禹襄虽然抄化了戚氏的说法,为不显露痕迹,却把话语改变的盲目而不知所指。当然这也不排除是由于文化水平所限制的原因。 《论》:“然非用力之久,不能豁然贯通焉!” 此处所用之“力”目标不明,盲目用“力”之久何用?自然不能“豁然贯通焉”。这可真是瞎子摸象式的高论了。也真难为其后学者的揣测难度了。武禹襄虽然有装模作样的解释,也是属于强扭撮合性的解译罢了。 《纪效·长枪总说》:“熟则心能忘手,手能忘枪,圆神而不滞”。“故曰:‘二十年梨花枪,天下无敌手’信其然乎!”非用功之久者不能达此境界,非“豁然贯通”岂能“圆神而不滞”?!“二十年”不为不久,动静相应,技、神“贯通”,运用自如自然是毫无疑问的。如此则方可“天下无敌手,信其然乎”?!《论》当应由此抄化截改而出者。 武禹襄所抄化改用的,变成了突兀不知所指的盲目之言语;或是浑号不知所欲之病语。而自己所能编写出来的言语,则有似梦呓一般,一如下面的语句。 《论》:“虚领顶劲,气沉丹田。” 此是属于上下分离牵扯的意导举措,不但难以实现,即使有人可以强行做到此点,要不了多长时间势必生因兼顾不易之烦躁。值得庆幸的是,人们并不易于掌握此种不合武术运动情理的要点。因为在有强制要求的“虚领顶劲”下,既难于达到“气沉丹田”的要求,更难于达到真正的松柔的目的,更难于达到自然松柔的良好运动运用状态。因为当你要操作“虚领顶劲”“含胸拔背”的时候,就已经失去了放松柔润自然安适的可能。这种不合乎事理的“理论”,是违背理论基本原则的,是违背气血运化生理原则的。因为“理”是客观自然的运动变化规律,而《论》则是要阐述明白“理”的运化规律的。否则就违背了理论的基本原则,就不成其为理论。因此也可以说这种不合理论原则的说法,只能说是信口开河的玄说而已。 “气沉丹田”,这是武术与气功中极其常见的说法。丹田,最早大约出于晋,皇甫谧的《针灸甲乙经》和《黄庭经》。后来《抱朴子·地真》分丹田为上、中、下部位。 《论》:“不偏不倚,” 《纪效新书·拳经捷要篇第十四》:“此谓上下周全,无有不胜。” 宋,朱熹《中庸章句集注》:“中者,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之名。” 《明儒学案卷十》:“‘天理何以谓之中?’曰:‘无所偏倚。’” 孔丘《礼记·中庸》:“故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中立而不倚,强哉矫!” 孔子的“过犹不及”,“中立而不倚”,这大约是“无过不及”,“不偏不倚”二语之较早出处吧。但却并非武禹襄直接抄化之源处。按其行文方式,最有可能的抄袭之源处,应该是在《纪效》“上下周全,无有不胜。”的启发下,直接抄用了朱熹的“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的说法。 《论》:“忽隐忽现。” 上句之“不偏不奇”则不知所云与所指于何?更难明“忽隐忽现”于什么? 《纪效·拳经捷要篇第十四》:“故择其拳之善者三十二势,势势相承,遇敌制胜,变化无穷,微妙莫测,窈焉冥焉。”这是多么清楚的行文手法,使人一看便明白无疑。较之于武禹襄的突兀不知所指,岂不远甚。 清,马祖《木兰奇女传·第三十二回》:“昔者颜子欲学圣人,始于人心上用功,则曰:‘仰之弥高,钻之弥时,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及夫子诱之,归于道心,则曰:‘如有所立卓尔,’而向之弥高弥坚,在前在后者,恍然自失矣。” 《论》:“左重则左虚,右重则右杳。” 此句之不当,其外甥李亦畲有较为符合太极拳实际的,正与此相反的不同说法。碍于舅、甥的关系,李亦畲只不过说得极其巧妙而已(参见沈寿编(清)王宗岳等著《太极拳谱·李谱·五字诀》)。 《纪效·长枪总说》:“有虚实,有奇正;有虚虚实实,有奇奇正正。” 《论》:“仰之则弥高,俯之则弥深。” 武禹襄在此虽然抄化改用了孔子之语,但却有点不知所指之嫌。后人虽有许多的所谓解释,大多是自作多情而已。 《论语·子罕第九》:“颜渊喟然叹曰:‘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夫子循循然善诱人:搏我以文,约我以礼。’” 《论》:“进之则愈长,退之则愈促。” 《纪效·长枪总说》“其进锐,其退速,其势险,其节短。” 文子《通玄真经》:“进退应时,动静循理”。 《孟子·尽心上》:“其进锐者,其退速。”此说虽异于武氏之说,但却应是进锐退速之源头。 《论》:“一羽不能加,” 明,洪楩《清平山堂话本· 欹枕集·夔关姚卞吊诸葛》:“姚卞正容而言曰:‘老丈可听晚生以世间二物譬喻之:蚊虫运翅,终日不能抚越廊庑;若附凤尾,片时可以周游四方。陆逊赖其声名,偶然一胜之法,此非用武之能,乃蚊虫附凤尾者也。’”此处意虽不同,但“蚊虫云翅”之轻,却也是一羽也加不得的,若加一羽有如泰山压顶一般。岂止太极拳乎!然而《论》虽然有此化出之语,若严格按照其法作去,却是难以达到其所要求之境地的。要不然,何须个个皆去求得大力之为用乎(武禹襄“有三百斤之力”;杨澄甫善玩八十斤重的石球;郝为真“辄左右手各平举袋米重百斤御之以练力)。而且大力之既得,轻灵亦散乎大半,何能有“一羽不能加”之神效!而借“蚊虫附凤尾”之法以达梦呓之境者,亦为淫惑精神之狂,岂可谓达技艺境界之手段乎?! (上半部分) --清玄散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11 9:34:08编辑过] |